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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1章 做戏得做全套

再看林绾绾面色苍白,也不知是吓的还是病的。

刚才只看到男人四分之一个侧脸,以及一只眼睛,皮肤不算白,寸头,身高在一米八左右,身材偏瘦,身手矫捷,看样子应该有点儿功夫。

不知这男人跟之前开车撞我们,踹我肚子,以及怂恿那帮学生来打我,还有劫我去乡下民房的人,有什么关系?

看他和林绾绾刚才那副亲密模样,会不会是林绾绾肚中那个孩子的生父?

我急忙对站在门外的秦默说:“秦默,刚才那男人你看到了吗?”

秦默摇头,“只看到一个背影。”

“背影也行,快下去追他,穿黑色冲锋服,戴淡蓝色一次性口罩,身高一米八左右,身材偏瘦。”

秦默并不动,笑着说:“抱歉,笙小姐,我得留在这里保护您。”

“我没事,你快去追人!”

秦默还是不动,笑眯眯地说:“人追不追的不要紧,可是笙小姐要是有半点儿差池,阿默的脑袋就要搬家了。请笙小姐别为难我,阿默不想英年早逝。”

好吧。

今天第二次怀念秦沉。

许是林绾绾缓过劲来了,一脸嫌弃地对我说:“你怎么来了?进人房间为什么不先敲门?”

我把那束白玫瑰放到床头柜上,并不坐,只垂眼看着她,“林小姐是怪我坏你好事了吗?刚才那男人是你的老相好吧,你之前打掉的那个孩子是他的?”

林绾绾眼睛眯起,阴鸷一闪而过,很快弯起唇角冲我笑,“不是,就一普通追求者,听说我生病了来看看我,就像姐姐那些蓝颜知己一样。”

她手指轻轻卷着肩头垂下来的一缕头发说:“虽然我长得不如姐姐漂亮,但我比姐姐会说好听话,会察颜观色,会撒娇,照样有许多男人喜欢我。”

我不理她的炫耀,盯着她的眼睛继续问:“真的只是普通追求者吗?探望病人有门不走,为什么要走窗户?”

“天下之大无奇不有,有人喜欢走门,有人喜欢走窗户,有人喜欢进屋不敲门。”

“幸亏我没敲门,否则就错过了一出好戏。”

林绾绾瞥我一眼,淡淡地说:“姐姐想多了,就是普通的拥抱,安慰性质的那种。我心里只有瑾城哥,你又不是不知道。”

又开始了。

细听她的声音有点哑,气色也很差,嘴唇是真的苍白,不是打了粉底,左手背上还插着留置针头。

看样子是真病,不是装病。

我蹙眉问道:“这次又生的什么病?”

林绾绾并不回答,抬手指指门,“把门关上好吗?有冷风吹进来,我怕冷。”

哪是怕冷?是怕我们说的话,被秦默听到,再传到秦瑾城耳朵里。

秦默听林绾绾这样说,伸手把门拉上了。

林绾绾弯起唇角笑:“姐姐是怎么知道我生病住院的?”

“是你的瑾城哥让阿默送我过来的,说你昨晚住院了,让我来看看你。林小姐生着病,还要陪你的瑾城哥‘寻欢作乐’,真的好拼命啊。”

谎言被当场揭穿,她也不觉得尴尬,依旧笑着说:“姐姐的心里素质真是越来越强大了,脸皮也越来越厚了呢。”

是说我昨晚听到那样的话,还不离开秦瑾城的意思。

我轻声嗤笑,“脸皮再厚也不如你的厚啊,就不怕我向你的瑾城哥拆穿你吗?你身体里应该有两颗肾吧,隔三差五地跑一趟医院,就不怕做检查时拆帮?”

林绾绾抬起手捂住胸口,做出一副受惊的模样,语气夸张地说:“怕啊,我怕得要死。”

“怕还那么嚣张?”

“可是啊,我现在不怕了。”她眯眼一笑,看着我说:“因为姐姐也有所顾忌,不是吗?”

“是有所顾忌不假,但是呢,说不定哪天,我就无所顾忌了。你也是女人,应该懂女人的心思,总是千变万化的,像六月的天气一样摸不准。”

她忽然伸手拉起身上宽大的病号服,露出她的腰腹部。

腰肾位置的皮肤上有两道一厘米大的伤疤,还有一道五厘米长的伤口。

伤疤有些年头了,因为肤色白,也可能是保养得好,看着并不狰狞。

她指着那几道浅浅的疤痕笑着说:“这是给瑾城哥取肾时留下的微创伤口呢。”

怎么可能?

我揶揄道:“林小姐这苦肉计使得不错。”

“当然了,做戏得做全套嘛。”她放下病号服,伸手拉着我的衣襟,把我的腰拉得弯下来,嘴唇凑到我耳边,低声说:“还有啊,我是先天性孤立肾,所以姐姐就别去瑾城哥面前,自取其辱了。”

最后五个字,她一字一顿。

微创疤痕,加上先天性孤立肾,加之捐肾者一般都是匿名,还真是把秦瑾城吃得死死的。

想拆穿她的阴谋,除非能拿到我跟萧凛签的那个婚约协议书。

可是我藏在保险柜里的那份协议书,到底是被萧凛毁了,还是被他藏到了哪个地方?如果是后者就好了。

虽然不能告诉秦瑾城,但可以威慑林绾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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