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也就没喝,也没敢告诉他,我怎么各处去找老四。老四既然回来了,何必再说?可是我又提起“她”来。他连接茬儿也没接,只笑了笑。
对于老四和“她”,似乎全没有什么可说的了。他给我讲了些《圣经》上的故事。我一面听着,一面心中嘀咕——老李对弟弟与爱人所取的态度似乎有点不大对;可是我说不出所以然来。我心中不十分安定,一直到回在家中还是这样。
又过了四五天,这点事还在我心中悬着。有一天晚上,王五来了。他是在李家拉车,已经有四年了。
王五是个诚实可靠的人,三十多岁,头上有块疤——据说是小时候被驴给啃了一口。除了有时候爱喝口酒,他没有别的毛病。
他又喝多了点,头上的疤都有点发红。
“干吗来了,王五?”我和他的交情不错,每逢我由李家回来得晚些,他总张罗把我拉回来,我自然也老给他点酒钱。
“来看看你。”说着便坐下了。
我知道他是来告诉我点什么。“刚沏上的茶,来碗?”
“那敢情好,我自己倒,还真有点渴。”
我给了他支烟卷,给他提了个头儿:“有什么事吧?”
“哼,又喝了两壶,心里痒痒,本来是不应当说的事!”他用力吸了口烟。
“要是李家的事,你对我说了准保没错。”
“我也这么想,”他又停顿了会儿,可是被酒气催着,似乎不能不说,“我在李家四年零三十五天了!现在叫我很难。二爷待我不错,四爷呢,简直是我的朋友。所以不好办。四爷的事,不准我告诉二爷;二爷又是那么傻好的人。对二爷说吧,又对不起四爷——我的朋友。心里别提多么为难了!论理说呢,我应当向着四爷。二爷是个好人,不错;可究竟是个主人。多么好的主人也还是主人,不能肩膀齐为弟兄。他真待我不错,比如说吧,在这老热天,我拉二爷出去,他总设法在半道上耽搁会儿,什么买包洋火呀,什么看看书摊呀,为什么?为是叫我歇歇,喘喘气。要不,怎说他是好主人呢。他好,咱也得敬重他,这叫作以好换好。久在街上混,还能不懂这个?”
我又让了他碗茶,显出我不是不懂“外面”的人。他喝完,用烟卷指着胸口说:“这儿,咱这儿可是爱四爷。怎么呢?四爷年青,不拿我当个拉车的看。他们哥儿俩的劲儿——心里的劲儿——不一样。二爷吧,一看天气热就多叫我歇会儿,四爷就不管这一套,多么热的天也得拉着他飞跑。可是四爷和我聊起来的时候,他就说,凭什么人应当拉着人呢?他是为我们拉车的——天下的拉车的都算在一块儿——抱不平。二爷对‘我’不错,可